大病保险制度覆盖全体参保居民,稳步提高筹资水平、保障待遇,推进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
【目标任务】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在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全覆盖基础上,稳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60%。继续实施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继续推进大病保险即时结算,更加便民利民。
【资金筹措】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约65元/人,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中列支。
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联 系 人:徐小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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