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05日

第A06版:

打造生态宜居城

——濉溪县生态环境建设卓有成效

■ 记者 黄旭

近年来,濉溪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战略为统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撸起袖子加油干,全县生态环境建设卓有成效。截至目前,建成省级森林城镇3个、森林村庄40个,县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0.2%,被评为全省园林县城。PM_2.5指标逐年下降,空气优良天数持续增加。县内浍河、澥河、沱河、王引河等主要过境河流水体稳定达到IV类,出境水质普遍优于入境水质,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各类区域土壤总体处于清洁或尚清洁等级,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濉溪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大环保格局。先后出台了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等80多个环保方面文件,为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撑。

秸杆禁烧严格实行限茬收割,各级禁烧人员实行蹲点包片,全过程监督留茬高度。划分镇、村、组三级禁烧网格。设置值守点,制作责任牌,公开值守点人员信息,配备灭火应急设备及摩托车,确保禁烧措施落实到位。持续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散煤治理,督促菜市街、夜市等使用散煤的经营户完成燃料置换;建立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清单,积极开展VOCs治理;严格落实建筑扬尘治理“六个100%”标准,全县26家建筑工地、11家混凝土搅拌站单位按要求基本完成项目治理,深入推进餐饮油烟整治,187家餐饮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先后投入825.678万元完成了大气环境网格化管理平台建设,建立了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对7个镇政府驻地污水进行治理,8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已安装完成并投入使用。河长制工作成效显著,王引河现已消除劣V类,浍河、澥河、沱河水质保持IV类。浍河、沱河、澥河、萧濉新河河流水质有所提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均符合Ⅲ类标准。

开展“利剑斩污”行动,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集中力量查办未批先建,非法收集、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生态环境破坏等典型违法犯罪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长期不解决或屡查屡犯的问题重点查处。今年以来,共开展“双随机”行动6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60份,对75家企业实施了查封扣押,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意见书29份,处罚决定书25份,罚款到户150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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