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04日

第A04版:

十一、 美丽乡村建设

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建设目标,重点开展垃圾污水治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

【年度任务】按照美丽乡村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完成省级中心村建设目标,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的70%。主要是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建设目标,重点完成垃圾污水治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亮化等建设任务,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实现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和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

【资金筹措】除省财政美丽乡村建设以奖代补资金外,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6000万元。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建设目标,重点完成垃圾污水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亮化等建设任务,逐步形成一批体现徽风皖韵升级版的美丽乡村,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生活污水治理,奖补资金由各地从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中统筹安排使用,其余由县区承担。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李 斌

联系电话:311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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