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02日

第A12版:

相山区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

逐步实现“同管网、同水质、同水价、同服务”

■ 记者 陈洪

本报讯 城乡供水一体化是市委、市政府决策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切实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相山区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集中人财物,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进程,全力改善城乡居民的饮水质量,逐步实现城乡供水“同管网、同水质、同水价、同服务”。

相山区着力强化顶层设计,科学组织实施。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城乡供水一体化领导小组。同步设立督查考核组,定期对项目进行考核督查,确保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按序时推进。镇(街)落实属地责任,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将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列入镇(街)对村的年度重点考核内容,与评先评优相挂钩,确保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稳步推进。

落实主体责任,凝聚工作合力。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负责工程建设目标制定、服务标准、水资源论证审查、取水许可、相关制度和配套政策起草等工作;区发改委负责工程项目审批、水价核定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筹集财政资金工作。区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本行业与城乡供水一体化相关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市有关城乡供水的项目资金。镇、街道切实落实属地责任,摸清供水家底,依法自行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有力有序实施。

在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方面,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主流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报道推进工作的成果和先进典型,强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相山区还着力在加强常态管理、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按照“三项制度”要求,严格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和长效管理机制等相关制度。明确区镇两级政府为管护主体,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领导小组负责加强调度协调,对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实施进行全过程跟踪服务和督导检查,及时对工作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部门、镇(街)、村进行通报表扬,对项目推进不力、进度缓慢、质量不达标等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建立专门的农饮水管护队伍,以市场化的经营模式开展农村安全饮水具体的管护和收费工作,切实保障农村供水后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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