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刘星 通讯员 杜春琳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医保局获悉,自2020年4月30日起,我市全面执行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以下简称“第二批国家集采”)中选结果和各项配套政策。第二批国家集采药品落地淮北共有32种。
据悉,市医保局等4部门联合转发安徽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省药监局等五部门《关于落实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第二批国家集采药品共涉及抗肿瘤药、糖尿病用药、高血压用药、降血脂用药等15类适应症的32种药品。32种药品平均降价幅度达到53%,预计可节约资金1000余万元,显著减轻患者用药负担。如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生产的治疗糖尿病常用药品“阿卡波糖片”(50mg*30片/盒),原销售价格为64.52元,降价后的价格为5.42元/盒,降幅达91.6%;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抗肿瘤药品“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100mg/支),原销售价格为3280元,降价后的价格为780元/支,降幅达76.3%。
市医保局要求,市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要求和工作部署,做好执行采购结果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全面执行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32种药品安徽中选结果。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可自愿参加,在落实各项政策要求后,采购使用相关中选药品。
同时,完善中选药品优先采购和合理使用机制,各有关部门和医疗机构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一品两规、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限制、药事委员会审定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合理使用与供应保障。对于中选药品不得进行二次议价。确保中选药品质量、供应、采购使用和及时回款。督促中选企业按时保障供应,提高基层医疗机构配送率。强化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审核,确保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对未中选药品不得采取断供停药的“一刀切”做法。监测中选品种和未中选品种的采购进度,定期进行通报,确保如期完成合同约定采购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