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席记者 王守明
通讯员 肖亚东
本报讯 连日来,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市医疗保障局采取三项举措,做好新冠肺炎治疗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建立短缺药品调节机制。主动对接卫生健康部门,加强与定点收治医疗机构沟通联系,了解医疗机构新冠肺炎治疗方案推荐药品供应保障情况,及时收集药品短缺信息,协助进行辖区内调剂使用,对确实无法应对的药品短缺,上报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协调采购。
加强药品库存信息监测,建立日报制度。要求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及配送企业每日向市医疗保障局报送21种药品库存信息,保障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
建立供应保障预警机制。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收治病例临床用药需求,及时做好药品采购,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确保药品库存充足。对治疗药品采购需求48小时内原采购渠道未响应的,应报送预警信息,并立即启动应急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