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03日
第A11版:

“四个全面”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

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成效明显

■ 记者 朱冬 通讯员 张牙子

实习生 章美

2016年以来,全市共有147839名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2018年底,我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3.36%;

近年来,在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我市公安机关积极探索如何积极稳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扎实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取得了显著成效。

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农业转移人口“无门槛”落户城镇,我市公安机关推行居住地落户措施,凡在淮北市购房(含租赁)、务工的人员,均可以办理落户;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及在城镇就业居住生活的人口为重点,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我市公安机关放宽居住证申领条件,取消居住时间限制,规定自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之日起,即可申领居住证。目前,我市已发放居住证16742张。

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我市公安机关以“摸清底数、逐人研究、分类提出解决方案、全部解决”为总原则,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共为2712名无户口人员解决入户问题。

全面落实居民身份证“三项制度”。我市公安机关全面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丢失招领“三项制度”,全市所有户籍派出所均可办理身份证异地办证。截至目前,我市共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证227300人,其中办理省内异地证225015张,办理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证228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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