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
第A04版:

探索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 “徐州模式”

江苏省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卜凡敬

徐州市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的理念,在采煤沉陷区治理方面开展了大量探索和有效实践,将昔日的典型煤都转型为山水相依的生态宜居之城,成功实现由“一城煤灰半城土”到“一城青山半城湖”的蝶变。

徐州市坚持因地制宜,在治理方式上探索实践。开展采煤沉陷地复垦复耕,利用“分层剥离、交错回填、土壤重构”等技术手段,对沉陷较浅的区域优先复垦为耕地,还田于民;将采煤沉陷地复垦复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结合,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和现代化发展。实施采煤沉陷地生态修复,将采煤沉陷区治理与生态建设结合,修复受损国土空间的生态动能,筑牢全域生态安全屏障。探索采煤沉陷地建设利用,联合中国矿业大学开展采煤沉陷地建设再利用科技攻关,探索地面沉降稳定性评估、采空区地基处理及抗变形建筑技术,在采空区上建设住宅小区、工业厂房和基础设施,实现采煤沉陷地的多层面、高效益、综合化利用。

坚持高质量实施,在提升效益上狠下功夫。探索矿地一体化,推进矿地融合发展。实施搬迁安置,引导矿区居民向镇区、社区集中,有序推进矿区城镇化,助力乡村振兴。引入新兴产业,促进沉陷区治理、产业振兴和城镇化建设三位一体,实现生态效益和社会经济价值双赢,推进转型发展。

坚持系统化谋划,在破解制约上寻求突破。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成立新田土地整理公司,既作为全市采煤沉陷区治理的融资平台,又作为土地整理的运作主体,采取市场化运作,吸引社会资本、技术参与综合治理。切实加强政策支持,出台文件支持沛县采煤沉陷区治理走出一条“矿地一体化”发展的示范新路,高标准编制《徐州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7—2020年)》,发布实施《徐州市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9—2021年)》。不断深化科技支撑,加强与高校、企业和科研院所合作,建立矿区地下“矿籍”信息和地面“地籍”信息一体化集成系统,制定了《黄淮海平原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技术标准》,为采煤沉陷区治理提供技术标准。

■ 记者 詹岩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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