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4月08日
第A05版:

行驶中孩子头伸出天窗 车主被罚款200元记2分

■ 记者 朱冬

通讯员 郭爱芹 王化水

本报讯 去年10月份,江西一名13岁男童将身体伸出天窗外与限高横杠发生碰撞的惨剧,至今令人记忆犹新。然而仍有部分家长的安全意识淡薄,对这种可能危及孩子生命的行为放任自流。这不,近日在濉溪县就有一位驾驶员在车辆高速行驶中对自己3岁的女儿将头伸出天窗置之不理,幸被巡逻民警及时发现并制止,才避免意外发生。

4月5日16时20分, 濉溪县交管大队民警像往常一样在辖区道路执勤巡逻。当巡逻至省道S101线王堰路段时,发现前面一辆高速行驶的白色轿车车顶有一团黑乎乎物体,起初民警以为是绑在车外行李物品之类,当巡逻车靠近时民警才发现那黑乎乎的并不是什么行李物品,竟然是一位儿童头部。为避免意外发生,民警立即拦停该车及时制止了这种危险行为。

随后民警以案说法,告知驾驶员戚先生:去年江西一名13岁男童将身体伸出天窗外与限高横杠发生碰撞当场死亡的事故,以及2013年在绵阳江油也发生了一起“父亲车内与朋友聊天,女儿被天窗夹死”的惨剧。民警在戚先生认识到错误后,对其驾驶时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 当车辆行驶时,如果孩子把头伸出车窗及天窗,紧急刹车可能会对孩子造成很大的创伤,轻则肋骨折断、重则抛出车外!同时,孩子在把身体伸出窗外时,双手在抓扶过程中极可能触碰到自动关窗功能,孩子极易被夹伤。另外,如有硬物飞来、高空掉物等,处在车外的身体也容易受伤。这种将身体伸出窗外的行为,不仅危险,还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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