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邹晨光 通讯员 房静静
本报讯 近日,省高院通报表扬全省法院系统2018年度百篇优秀案例,杜集区法院3篇案例分获一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案例工作取得新突破。
刑庭蔡矿同志编写的2篇案例获表彰,其中《陈火远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被告人主观上是否“明知”的认定》获一等奖,《余镇拐卖儿童、黄思美收买被拐卖儿童案——将亲生子“送”给他人的法律认定》获三等奖。
近年来,杜集区法院采取多项措施抓案例意识,积极引导干警分析研究新型典型案例。抓案例编写,与业务部门加强沟通交流,及时将新类型案件、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转化为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抓案例选报,强化编报管理,规范编选、推荐、审核程序,确保推荐至上级法院的案例确有指导意义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