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1月23日
第A12版:

市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中心“三项实招”保障基金安全

况作飞

市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中心自2011年9月批准正式成立以来,一直牢固树立基金安全无小事的理念,时刻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通过建制度、严经办、强监管等措施,基金安全防线逐步筑牢,社会保险基金始终安全平稳。

建设环环相扣的内控体系,建立完善内控制度。2012年12月,印发《关于印发〈淮北市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中心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建立内部控制制度。2018年9月,经过多轮征求意见及完善,重新印发内部控制制度,分4章90条对个人账户管理、基金财务控制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科学设置岗位人员。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要求设置岗位,确保业务和财务岗位、业务和信息岗位、财务和出纳岗位等不存在兼任现象。合理配置权限。根据“受理、审核分离”原则,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专业审核”的经办模式,窗口工作人员配置业务经办权限,后台工作人员配置业务复核权限,分管领导审批。规范重要业务授权。严格执行初审、复审、复核、审批制度。参保职工重要信息变更、职工社会保险补缴费用核算、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在职职工及退休职工终止参保、个人账户退费、补建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确认缴费账户信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等重要业务,均须经业务经办系统和书面双重初审、复审、复核、审批。集中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梳理明确权力事项28项,查找廉政风险点131个,形成岗位责任明确、业务环节操作规范、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

健全规范便捷的经办流程,规范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到账。2018年2月份,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到账业务经办工作的通知》,明确内部科室职责,财务科通过社保与税务数据交互平台进行社会保险费实缴金额对账,并将核对无误的数据传递给个人账户科,个人账户科通过系统自动配置参保单位缴费到账信息。依法办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补缴费。严格按照《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社厅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的通知》(淮人社〔2015〕14号)办理补缴费业务。不受理个人补缴费申请,申请人需向原单位申请,原单位不存在的向原单位的主管部门申请。原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提出补费申请。受理申请后先进行书面稽核,对书面稽核发现疑点及批量补费申请进行实地稽核,主要稽核原始档案、劳动合同书、工资发放明细、考勤表等材料,形成稽核意见。确认符合补费规定的,提交中心主任办公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核定补缴人员的时间段、缴费基数和费率,核算缴费金额进行补缴。规范个人账户管理。每月按规定比例划转个人账户资金和统筹基金。严格按照《关于公布安徽省2016-2017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等参数的通知》文件,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息。每年及时调整退休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待遇。规范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个人账户退费业务。完善个人账户退费表格,减少火化证明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齐全、符合退费要求的业务,由科室负责人复核、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及时将签批完整的退费表格送交待遇支付机构拨付资金。

建立严格全面的财务制度,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和会计制度。按规定设立会计负责人、记账、复核、出纳等岗位,详细划分每名财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坚决执行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等规定,财务会计人员轮岗或调离时均严格履行交接手续,按规定保管财务专用章和人名章。采用省统一要求的财务软件进行基金财务核算,2017年,按照新基金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要求,对财务软件进行升级,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社会保险费收入核算附件齐全,合法有效。高度重视基金预决算工作。中心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基金预决算编制工作,仔细研究预决算编制原则、编制要求及编制范围,深入研判地方经济发展形势,充分考虑近年来主导产业发展情况对参保人数、缴费人数、缴费基数等重点预决算指标的影响,确保基金预决算与淮北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相符。中心连续6年在全省社会保险预决算绩效评价中获奖,9次受到省人社厅等部门的联合通报表彰,始终位于全省第一方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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