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陈洪 通讯员 丁娜
本报讯 11月5日,烈山区法院组织巡回法庭,深入辖区古饶镇山西村开展巡回审判,在一天时间内对该村发生的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进行了审理,极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群众讼累。
该批案件源自2014年的粮食买卖合同,被告徐某曾陆续向古饶镇山西村的44位村民收购粮食,其打下欠条并约定了给付钱款期限,但欠款到期后,徐某数次拖延给付直至下落不明,村民们整年的辛苦劳作打了水漂,故诉至法院。
鉴于这批案件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且人数众多影响面广,区法院高度重视,全力推进案件审判工作。受理案件后,立刻指派资深法官组成审判团队,由庭长担任审判长,合议庭成员认真阅卷,找准案件争议焦点,制定工作预案,力促案件妥善解决。合议庭将法庭搬到山西村村部,依法快速审理这起案件,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参加诉讼。此外,这批案件虽然诉请不一、标的不同,但合议庭在充分研判案情的基础上,将之分为三组分别开庭审理,同时简化诉讼程序,在一天的时间内就全部审理完毕,庭审过程有条不紊,赢得了当事人及旁听群众的广泛赞誉。
近年来,烈山法院一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延伸法院审判职能,将巡回审判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力争让更多群众耳闻目睹法庭审理过程,既能够保证庭审的公开、透明,又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到司法的公正、权威,同时减轻了群众的诉讼负担,有效地扩大了庭审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