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盛金旭
本报讯 近日,烈山区法院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通过执行威慑手段,最终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全部给付义务,案件顺利执结。
2019年,李某(化名,下同)在张某处赊账购买农资产品,并出具欠条一份。事后李某没有偿还债务,经张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张某于2024年起诉至烈山区法院。判决书生效后,李某未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张某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但并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困境,承办法官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等账户冻结后,与被执行人联系,将被执行人拘传至烈山区法院。
将被执行人李某拘传至法院后,李某仍然表示无能力还款,至此执行法官拟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采取拘留15天的措施,将拘留文书送达至李某面前后,李某态度发生转变,请求不采取拘留措施,并立刻筹集案款,最终在两个小时内筹集到1万元案款,并向申请人支付,案件执行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