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28日

第A06版: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5.37%,国有企业占52.83%,城镇集体企业占0.67%,外商投资企业占4.6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3.3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24%,灵活就业人员占0.49%,其他占1.45%;中、低收入占98.52%,高收入占1.48%。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4.20%,国有企业占21.65%,城镇集体企业占1.31%,外商投资企业占14.2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0.6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14%,灵活就业人员占2.88%,其他占2.02%;中、低收入占99.77%,高收入占0.23%。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8.6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4.77%,租赁住房占2.8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9.3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51%,出境定居占0.01%,其他占2.87%。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45%,高收入占1.55%。

(三)贷款业务

2024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0.06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25.78%,比上年末减少0.5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8689.26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2.03%,90—144(含)平方米占84.40%,144平方米以上占3.57%。购买新房占63.05%,购买二手房占36.95%。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4.70%,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5.3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6.92%,30岁—40岁(含)占41.17%,40岁—50岁(含)占18.08%,50岁以上占3.83%;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9.47%,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0.53%;中、低收入占99.06%,高收入占0.94%。

(四)住房贡献率

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68.68%,比上年减少14.54个百分点。

2025-03-28 1 1 淮北日报 content_185984.html 1 3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