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025年02月24日

第A01版:

《中国改革报》2月16日报道

淮北试行入企检查备案制

■ 徐灿灿 刘文立

中国改革报记者 华铭

针对涉企行政检查不规范、频次高、效率低等问题,安徽省淮北市探索开展入企检查备案制度,严格规范入企检查行为,持续创优营商环境。该经验做法获安徽省政府宣传推广。

以备案“促”规范,制度落实“从深从实”。以减轻企业负担为基本导向,坚持“无事不扰”原则,对同一企业的检查,尽量“一次查清”。根据涉企执法检查相关规定,明确开展入企检查备案的责任主体为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法接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检查的组织(第三方机构)。划定检查范围,将入企检查与为企服务有效区分。规范备案程序,全面实行“入企检查先备案”模式。制定《入企检查备案表》,明确备案登记、检查出示、报送汇总等程序。入企检查前,向本部门负责领导报备;检查时,向企业出示备案表;检查后,报同级营商环境部门备份,市级梳理汇总,避免存在个别单位执行水平参差不齐,实行标准不一等情况。

淮北市采取以10%比例电话抽访企业满意度的方式,核查部门执法检查情况,受访企业中九成以上企业点赞入企检查备案制,满意度达94.3%。设立12345热线“营商环境监督分线”,全面受理违法违规入企执法检查举报,会同纪检、督查、司法等部门对执法检查行为进行随机联合督查,针对涉企执法和行政罚款中侵害企业群众合法利益行为背后的责任、纪律、作风问题,及时通报约谈,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确保入企检查行为规范有序。

2025-02-24 徐灿灿 刘文立 华铭 《中国改革报》2月16日报道 1 1 淮北日报 content_183491.html 1 3 淮北试行入企检查备案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