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是维护市场秩序不可或缺的一环,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环境。我市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对此建议:
一是规范执法行为。市、县(区)两级政府加强统筹,强化执法部门联动,动态完善市级“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真正做到“进一扇门,查多项事”,未审批无备案不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迎检压力。
二是强化信息赋能。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打通执法信息壁垒,整合执法平台,避免重复建设、多头录入,实现信息互联、数据共享。
三是及时修复信用。行政机关严格落实好涉企行政执法“三书同达”,即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帮助企业解决整改评估和信用修复问题。
四是加强监督制约。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规范执法流程,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在开展常态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基础上,开展“嵌入式”全流程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 记者 肖干
通讯员 朱伟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