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于晓
通讯员 杜磊 张思伟
本报讯 12月5日,淮北人文讲堂走进烈山区烈山中心学校,用法治之光“典”亮青春,为学生们扣好“法治纽扣”。
“《民法典》是什么时候颁布施行的?”“没交物业费,物业能停水停电吗?”……国家级三级心理咨询师、烈山中心学校校长陈克亮作为宣讲员依据《民法典》,结合生动鲜活的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介绍了法的内涵、《民法典》的体系,并着重讲解了与同学们息息相关的民事责任年龄、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侵权责任等民法知识。通过生动解读《民法典》相关“热词”,让同学们深刻体会到“法”就在身边,增强未成年人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民法典》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不管是衣食住行,还是生产经营,我们每天都在与民法打交道。要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加活动的陈同学说。
学校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教育孩子们从小敬畏法律,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做一个知法、懂法、用法的好少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