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俞晓萌
通讯员 赵晓红 陈强
本报讯 近日,《淮北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淮北市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工作规则》印发,为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引。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是指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党政机关人员等社会各界人士中聘任的兼职从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人员;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是指按相关程序选定,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的联系单位。为有效打通执法监督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两个《工作规则》从制定依据、聘任(设定)范围、选聘(选定)条件和程序、主要职责、权利义务、动态调整等方面对监督员和联系点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监督员和联系点的主要职责包括参加行政执法现场观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等活动,受市司法局委托进行专题调研,及时向市司法局反映意见、建议,转递投诉、举报,应邀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参加行政执法监督业务培训等。重点监督社会普遍关注的执法热点、难点问题,客观公正地反映我市行政执法情况,督促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自觉接受监督,虚心听取监督员和联系点对执法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断延伸行政执法监督触角,打通行政执法监督“神经末梢”。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加强与各监督员和联系点的沟通交流,积极引导监督员和联系点发挥行业优势、岗位优势、专业优势和纽带作用,转型为行政执法监督的“参与者”,以社会监督促进政府内部监督、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