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冯冬梅
通讯员 王逸飞 李静文
本报讯 “我是行政复议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回复满意,现撤回复议申请……”9月3日,杜集区司法局收到来自湖北省的行政复议申请人李某的有效电子文件,申请撤回前期的行政复议。李某之所以申请撤回行政复议,是因为杜集区司法局发出的首份行政复议纠错风险提示函。
不久前,李某在消费过程中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便向杜集区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举报投诉。该部门将处理结果反馈后,李某提出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杜集区司法局对这起举报投诉处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认真研判,很快以制发纠错风险提示函的方式,告知相关部门处理决定存在被纠错风险。随后,该部门再次对相关投诉进行进一步核查和处理,最终结果让李某满意,便申请撤回行政复议。
2024年是新修订《行政复议法》施行的第一年。杜集区司法局作为同级人民政府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机构,在做好宣传、培训等工作的同时,始终坚持复议为民的发展理念,围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不断提高办案质效。为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的监督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该局制发的这份首个行政复议纠错风险提示函,是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一项创新举措。通过积极延伸触角,做到应对在前、调处在前、解纷在前,在争议化解第一线依法稳妥处置矛盾纠纷,通过个案办理发现依法行政中的共性问题,大大促进了执法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