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席记者 肖干 通讯员 陈喆
本报讯 作为全市基层立法联系建设点,濉溪县刘桥镇人大坚持融合深化、探索创新、畅通有序、保障质量的立法意见征询原则,形成“搭建平台有实招、汇集民智有机制、践行民主有阵地”的联系点“三有”工作模式,为基层群众和各界人士表达立法诉求、反映社情民意提供有效的渠道、平台和载体,扎实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搭平台,建队伍,完善工作架构。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在贯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应运而生的制度创新,是立法过程中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缩影。刘桥镇人大积极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搭建平台,形成“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聘请资深律师作为法律咨询顾问,保障联系点工作始终在专业化轨道上运行。通过“实地走访+随机探访+专题问访”,收集意见建议30余条。
定制度,明职责,顺畅工作机制。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工作规则等制度文件,有效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及时了解基层的立法需求。采取接受征询任务、前期学习研究、记录工作台账等7个步骤,完成意见征询任务,确保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按照有场地、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活动的标准推进阵地建设,将立法联系点基本信息、职责等全部上墙,确保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有效落地。
多联动,双衔接,践行人民民主。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人大代表活动室、人大代表联络站深度融合,利用代表活动室、代表联络站直接联系群众的优势,邀请驻站人大代表和居民群众参加立法座谈、调研、听证等,让立法更接地气、更具民意、更集民智,最大程度发挥代表“室”“站”和立法联系点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双载体、双平台作用。构建群众全程参与立法工作机制,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配合开展执法检查、调研,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使参与立法从“立法中”逐步向“立法前”“立法后”两端延伸。
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立法机关,一头连着基层群众,是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缩影。下一步,刘桥镇人大将立足自身特点,不断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深入群众加大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宣传,创新工作方法,拓宽联系渠道,动员更多的基层群众为立法工作建言献策,推动立法联系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为推进立法民主化、科学化进程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