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闫肃
通讯员 郭浩宇 丁德生
本报讯 日前,濉溪县检察院与濉溪县总工会召开联席会议,为推进“工会+检察”协作联动,落实“一函两书”制度,实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检察监督双向赋能,共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会上,县总工会介绍了工会工作、工会法治化建设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县检察院介绍了检察机关“检察蓝”助力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并就双方加强沟通、线索互移、协作履职,实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检察监督双向赋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共同签订了《关于建立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
《意见》中指出,要发挥检察机关与工会协同作用,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领域矛盾纠纷,及时纠正用工违法行为。检察机关要通过履职办案积极支持工会运用“一函两书”发挥劳动法律监督作用,工会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办案工作,增强检察监督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实效,形成检察监督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合力。
下一步,濉溪县检察院将以“工会+检察”协作机制为指引,与工会同心同向、同频共振,共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切实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共同绘制劳动者权益保护“同心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