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于晓
通讯员 王飞林 郑嘉峰 张亚
本报讯 “师傅您好,您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三条、《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违法构筑物一旦遇到强对流天气,会引起线路跳闸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近日,淮北供电公司输电线路护线人员对500kV濉香5340线路巡视时,发现线路保护区内有施工人员正在安装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构筑物,立即进行制止并进行相关法规宣传,要求施工单位停止违法施工,对违法搭建进行拆除。
由于施工单位不听劝阻,输电线路运维单位在多次制止违法行为无效后,立即向淮北市发改委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中心汇报。由于该处地段位于宿州市境内,淮北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向宿州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说明情况并请求协助。当天下午,淮宿两地电保工作人员一同前往现场对接处置,在详细了解事情缘由经过后,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当事人沟通协调,阐明该条500kV线路的重要性,明确告知“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下擅自搭建可能危及线路安全的构筑物”属于违法行为,并对高压线下搭建构筑物这一行为可能造成人身和线路运行安全的严重后果进行宣传。同时经过积极的宣传告知,当地村委会也意识到该隐患的严重性,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自行拆除违法构筑物至电力线路保护区外,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电网的安全。
下一步,淮宿两地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及供电公司将充分发挥政企联动长效机制,加强属地运维管理,不断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全力保障迎峰度夏及全年各阶段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