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王陈陈
通讯员 邸云 徐小远
本报讯 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医保、医疗和医药在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方面联动,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制度要求,合理平衡患者就医需求,让医改成果普惠于民,助推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科学制定DRG支付方案。以CHS-DRG分组方案为基础,逐步完善本地DRG分组方案。通过增加人次人头比、个人自付比指标,有效抑制医疗机构分解住院,降低患者就医负担;从医保基金中预留5%调剂周转金,用于倾斜扶持医疗机构,既为民谋利又不让医院吃亏,充分调动医疗机构参与DRG付费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
推进多元支付方式改革。对20个病组实行同城同病同价,引导常见疾病、小病在基层和低级别医疗机构就诊,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将6个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按疗效价值付费,鼓励医疗机构在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前提下,为患者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对中医院的支持方式从“中医调节系数”的全量支持,向“系数倾斜+中医优势病种”相结合的精准支持转变。
加强培训提供业务支持。建立医保部门与医疗机构之间的沟通机制,采取上门服务、座谈交流、点单收集等方式,及时了解医疗机构的需求和困难,为其提供更加精准的政策支持和服务。组织辖区内110家医疗机构开展业务培训,详细分析解读DRG付费常见问题和医保结算清单填写规范、质控规则,着力提升医疗机构相关工作管理服务水平。
真金白银支持医院发展。通过实施特病单议政策,倾斜新技术新项目、重点学科,多病同治病例等,帮助医院提高技术水平,加强学科建设。2023年度,组织医学专家对医疗机构申请的2500多例特病进行评审,开展“特病单议”评审,追加支付1459万元;评审通过新技术新项目36个44家次、重点学科37个47家次,倾斜支付49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