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024年07月02日

第A01版:

我市有序推进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 记者 王陈陈 通讯员 朱永德

本报讯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于今年2月启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目前,建立普查机构、制定普查实施方案、落实普查经费及普查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普查系统与数据采集软件操作使用培训等工作的第一阶段工作已完成。以县(区)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的第二阶段工作正在开展,2025年5月结束。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进行第三阶段工作,主要任务是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总目录建立,普查成果的报送和配合公布,以及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核定。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国家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我市普查范围包括,对已认定、登记的地上、地下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重点对传统村落、古民居、古遗址、革命文物等进行调查登记。登记内容涵盖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核心任务是确保普查结果全面客观反映我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基本状况。

为加强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淮北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审定我市文物普查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市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组织动员本系统有关单位配合文物行政部门做好普查工作,协助研究解决普查中涉及本系统的重要问题。县区政府作为文物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编制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文物行政部门、文物保护机构、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博物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社会力量等,扎实做好本地文物普查工作。

我市将以本次普查工作为契机,建立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和数据库,实现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机制,健全名录公布体系;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机制,构建全面普查、专项调查、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相结合的文物资源管理体系;培养锻炼专业人员,建强文物保护队伍,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2024-07-02 王陈陈 1 1 淮北日报 content_167056.html 1 3 我市有序推进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