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17日

第A07版:

关于2023年度市场经营主体年报公示的公告

全市各市场经营主体:

凡2023年12月31日前在淮北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当报送2023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的时间为2024年1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http://ah.gsxt.gov.cn)通过微信公众号淮北市场监管(服务发展-掌上年报入口),报送2023年年度报告并公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报送年度报告。根据《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报送年报:一是登录公示系统或者移动端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二是向登记注册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书。对于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及公示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个体工商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同时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无需缴纳费用,市场监管部门更不会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2024年1月1日

咨询电话:

淮北市市场监管局:3058031

濉溪县市场监管局:6075594

相山区市场监管局:3058211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3199525

杜集区市场监管局:4011106

烈山区市场监管局:466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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