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2日 政协第十一届淮北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因职务变动,周杰同志请求辞去政协第十一届淮北市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政协第十一届淮北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周杰同志的请辞,并报政协第十一届淮北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