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2日

第A07版:

空气变钱 点“碳”成金

——关于我市林业碳汇改革工作的调研报告

市委政研室

近日,市委政研室(市委改革办)对林业碳汇改革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林业碳汇主要是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理等方法将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固定到树木或土壤里增加碳汇量,经过市场化手段参与林业资源交易,用于抵减工业企业碳排放,从而产生额外的经济价值,带动地方财政增加、林业增效、林农增收,是应对气候变化、落实国家“双碳”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

从国内看,2012年6月,国家发改委颁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正式签发林业碳汇项目(CCER温室气体自愿减排)。2017年3月,国家发改委暂缓受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林业碳汇项目暂停签发后,全国各地探索开发具有地方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林业碳票”,主要依据制定的碳票碳减排量计量方法,对域内权属清晰的林地、林木,经第三方机构监测核算、专家审查,制发具有收益权的凭证,赋予交易、质押、兑现等权能,但由于缺少全国性统一的备案方法学,目前无法纳入全国碳市场交易品种及重点排放单位配额抵消使用,只能在当地作为生态补偿流通使用。

从我市看,近年来,我市通过实施绿色长廊、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持续强化资源管理,森林资源大幅度增加,森林覆盖率达30.53%,森林蓄积量186万立方米。为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今年以来,我市深入推进碳汇森林建设,完成3.15万亩营造林任务,以烈山区蔡里林场为试点,积极探索开发林业碳票,于10月28日举行全市第一张“碳票”发行仪式,实现第一笔碳汇交易。

(一)制方案。2022年9月14日,印发《淮北市林业碳汇工作方案》,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林业、发改、经信、司法、财政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林业碳汇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合力推进编制林业碳汇发展规划、开展碳汇造林、提高森林质量、林业碳汇交易项目储备、推进林业碳汇交易5项任务。

(二)建体系。编制完成《淮北市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淮北市林业碳汇(碳票)计量与监测方法学》,建立林业碳汇计量监测、项目开发、交易等全流程的政策体系,进行全市森林碳储量本底调查和碳汇潜力评估,确定适合开展林业碳票项目开发的范围。

(三)发碳票。对全市森林资源进行计量监测,拓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渠道,选择烈山区蔡里林场作为试点,对6884亩林场进行碳票碳减排量核算,发行第一张林业碳票8212吨二氧化碳当量(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碳减排总量),撮合淮北相山水泥有限公司、淮北通鸣矿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以120元/吨价格购买6000吨碳票用于生态补偿。

(四)扩应用。为更好地弥补盗伐、毁林等行为造成森林资源的损失,市林业局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碳汇(碳票)”协助机制的实施办法》,构建“检察公益诉讼+碳汇(碳票)”协作机制,在生态修复等领域形成监督合力,依法保护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积极探索在公益诉讼案件中通过认购碳汇(碳票)方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逐步改变传统的补植复绿的生态修复方式,拓展碳汇(碳票)应用新模式。

二、存在问题

(一)碳汇规划不健全。今年3月份生态环境部筹备CCER重启工作,预计年底前将启动全国林业碳汇交易市场。目前我市开发的林业碳票尚未得到国家、省级层面认可,仅在市内流通,局限性较大,全市林业碳汇发展规划尚未编制,没有系统、长期、科学的规划引领,林业碳汇储备、林业碳汇发展和林业资源建设缺乏明确目标,不利于我市林业碳汇项目的开发和发展。

(二)体系建设不完善。虽然我市已制定林业碳票管理办法,但在技术标准体系、计量监测评估体系、政策法规体系等方面还不够完善。如,在烈山区蔡里林场试点开发林业碳票所采用的测量方法适用性和标准性不高,未针对林业碳汇项目开展专项调查,基础资料不齐全,缺乏林业碳汇项目认可的监测标准。

(三)市场化程度较低。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周期长,需历时1—2年,维护期最长为20年,受政策、市场、自然灾害等影响风险较大。目前我市碳汇金融制度、经营贷款、碳汇保险等仍处于探索阶段,金融机构对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支持力度不够,企业、林农等主体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林业碳票交易平台尚未建立,没有形成交易资金监管机制。林地确权是开发林业碳汇的首要条件,自2020年林地确权部门职能变化,目前我市还没形成完善的林权颁证制度和流程,林地确权证颁发数量少、进度慢,在林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等方面,缺少明确合理的分配制度。

(四)基础条件较薄弱。林业碳汇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方法学要求的人工林,经国家发改委备案后,才能参与开发。目前我市林业资源总量较小,三调数据显示林地面积11708.22公顷,森林蓄积量186万立方米,全省森林面积417.53万公顷,森林蓄积量2.7亿立方米,全市林地上可造林空间十分有限,国土绿化空间拓展困难,大规模的工程造林难以开展。同时,全市碳汇项目开发、产业发展、计量监测和核证交易等方面人才、基层林业管理人员严重缺乏。如,烈山区作为全市主要林业资源所在地,区级仅有2名林业工作人员,镇级层面没有设置林业专职岗位。

三、工作建议

林业碳汇项目是落实深化林业改革的有力抓手,也是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通过探索石质山“七步造林法+”森林经营模式,开展石质山森林多目标经营山场绿化工程,实现我市20万亩山场绿化全覆盖,具备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条件,根据林业部门估算,山场开发碳汇量约6万吨/年,开发周期20年,总计约120万吨碳汇量,按目前市场价100元/吨,预估总收益约1.2亿元,具有很大的碳汇开发潜力。为此,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做好碳汇准备。一是编制规划。根据国家发改、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关于林业碳汇的相关规定,积极对接国内外、省内外市场形势,科学编制全市林业碳汇规划,研究适合我市发展的路径,建立相应的资料库和数据库,为参与林业碳汇市场做好准备。二是抓好试点。按照《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造林项目碳汇计量与监测指南》《森林抚育规程》等要求,结合我市森林资源现状、气候和地理特点,制定林业碳汇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科学谋划我市20万亩山场林业碳汇项目,探索林业碳汇巩固提升的经营模式和关键技术。三是积极推进。充分发挥林业碳汇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成员单位职责,组建碳汇试点项目开发工作专班,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碳汇开发工作。

(二)加快体系建设,规范林业确权。一是健全计量检测体系。结合我市森林资源实际,开展林业固碳能力调查检测、温室气体排放林业指标基础统计、森林增长及固碳增汇能力评估等工作,建设林业碳汇计量检测点,摸清全市林业碳汇底数,建立林业碳汇项目储备库,积极参与国家碳汇市场交易。二是统筹推动林业确权。围绕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加大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力度,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用活经营权,明确碳汇林、林业碳汇相关产权。市林业局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建立共商协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做好林权登记工作衔接,编制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规范林权证办理流程,以烈山区化家湖村、蒋疃村作为试点开展林权办理登记,逐步推进全市范围内林权颁证工作,确保林权类不动产应确尽确、应登尽登。

(三)探索机制创新,激发市场活力。一是推进交易平台建设。深入开展林业碳汇研究,不断完善林业碳票管理办法,制定与国内市场接轨的碳票交易、流转、再交易办法和实施细则,探索森林碳汇交易价格形成机制,建立林业碳票交易平台,搭建林业碳票交易管理信息系统,鼓励支持市内重点排放企业等各种市场主体依法依规通过转包、租赁、转让、入股、合作等形式参与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交易。二是创新金融保险服务。学习借鉴滁州市、福建省龙岩市等先进经验,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接银行、担保、保险等机构,探索“林业碳票+金融”“林业碳票+保险”等林业碳汇产品利用途径,推动开发林业碳汇收益权质押贷款、林业贴息贷款、林业碳汇保险等产品,完善市场投融资机制,为林业经营主体提供金融支持和保险保障,增加市场主体对项目开发和交易的信心。三是建立多元参与机制。学习借鉴宣城市“低碳社会发展”先进经验,探索制定基于林业碳汇交易的生态补偿办法,实施多元化补偿机制,将碳汇交易与商业活动、公益活动有机结合,公众和中小型企业通过林业碳汇实施低碳行动,形成公众参与、生态保护、企业受益的“多赢”局面。

(四)提升碳汇储量,夯实发展基础。一是提高森林固碳能力。以建设碳汇森林为新抓手,广泛开展植树造林、生态修复,扩大森林面积,加强中幼林抚育管护,提高人工造林质量,有效增加碳储量。完善林业管理机制,落实好管理责任主体,构建林业管理责任体系网络,层层压实县区和镇管理责任。实施平安森林行动和健康森林行动,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和森林病虫灾害的防治,提升管护能力,全面建立基层护林体系。二是强化开发能力建设。建立评审专家库,聘请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林业碳汇方法学研究和林业碳汇政策制定等领域专家担任顾问,积极与专业机构合作,为我市林业碳汇项目建设和产品交易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和决策咨询。充实县区、镇两级林业管理人员力量,加强专业人才培训,力争培养一批懂林业管理、懂碳汇计量监测、懂碳汇项目专业人才,夯实林业碳汇发展人才基础。

2023-11-22 市委政研室 ——关于我市林业碳汇改革工作的调研报告 1 1 淮北日报 content_150810.html 1 3 空气变钱 点“碳”成金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