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1月16日

第A07版: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市场主体 报送2022年度年报公示的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现就全市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2022年度企业信息年报公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报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年报对象:所有2022年12月31日前在淮北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依法报送2022年度年报。

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填写纸质报告书方式到所属市场监管所报送年度报告,并自主选择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向社会公示。

歇业的市场主体应当按时公示年度报告。

三、年报路径: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http://ah.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2、关注“淮北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服务发展”中的“掌上年报”报送年报。

四、法条提示:《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温馨提示:年报宜早不宜迟,尽量不要在6月份才进行年报,以免扎堆登录系统,影响进度。

重要提醒:年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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