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10日

第A02版: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胜利 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2年1月7日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淮北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胜利代理检察长,并报省人民检察院和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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