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27日

第A06版:

厂房深夜突发火灾 公安消防奋力扑救

■ 记者 朱冬 通讯员 李惠秋

本报讯 8月23日22时05分,110指挥中心指令称:濉溪开发区白杨路有一厂房起火,火势较大,需要支援。

濉溪县公安局特警大队值班民警和溪河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初步了解,火灾现场为一家汽车零件制造厂,厂房建筑材料为钢结构,民警到达现场时内部材料已经充分燃烧,钢构已扭曲变形,厂区内冒着巨大的浓烟,厂房内无人员被困。民警在了解情况后,考虑到现场火势较大,短时间内无法将火扑灭。为防止火势扩大,民警立即设立警戒区域,要求围观群众疏散至安全地带,指挥过往车辆安全通行,引导消防车有序进入厂区开展灭火。

现场实施救援中,一员工突然想起火灾现场一房屋内有一正在打开的燃气罐,经现场搜寻确认后,民警第一时间冲进,果断将已经发烫的燃气罐关闭并抱出火场,避免了爆炸等危险情况发生。最后在民警和消防队员的共同努力下将火灾现场内的最后一丝火星扑灭。

据了解,此次火灾起因疑似厂房内物品自燃引起大火,所幸现场无人员伤亡。警方提示:事后的“救”,远不如事前的“防”,企业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厂房、仓库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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