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黄旭 通讯员 马永华
本报讯 为进一步激发创建工作积极性,经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会研究通过,决定对2020年度获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淮北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社区(村)进行奖励,奖励标准分别为2.5万元/个、1.6万元/个和0.8万元/个,合计40万元,资金于近日陆续发放到位。
据悉,2020年是我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突破之年。全市共8个社区(村)获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2个社区(村)获评“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截至目前,全市现有“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0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6个。
去年,相山区7个社区获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绝对数量在全国所有县区中位列第一;烈山区宋疃镇和村社区获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实现创建工作再突破;杜集区石台镇梧桐村、矿山集街道北山村、段园镇欧集村获评“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杜集区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成功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