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20日

第A04版: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5月1日起正式实施

■ 记者 刘星 通讯员 李甲子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市医疗保障局4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以“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集中宣传月宣传活动。

据介绍,该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有了专门的法律规范,对医保法治化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条例》的出台,使得在全国范围内有了统一的遵循、统一的标准和统一的依据。“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条例》要求,守好用好老百姓的‘救命钱’,必须坚决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

该条例全文共5章50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医疗保障服务;二是明确医保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等基金使用相关主体职责,规范基金使用;三是要建立健全政府行政监管、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督体制,强化与卫健、公安、药监等部门间的协调监管措施;四是细化了法律责任,加大惩戒力度。

此次集中宣传活动以互联网宣传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包括宣传《条例》、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及举报投诉渠道、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主要表现形式、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成果等。

查处打击医疗骗保行为,是实现医保基金安全、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预防和打击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则具有核心意义。2020年市医疗保障局共检查医药机构904家次,查处违规医药机构732家次,约谈367家次,暂停和限期整改143家,处理医保医师121人,行政处罚2家2.4万元,追回扣除医保资金377家次7466.47万元,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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