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之武(1902—1943),原名刘福至,曾用名知吾、之芜、神武、逸奇等,濉溪县临涣镇人。
1918年,刘之武考入宿县县立第一高等小学。1921年,考入上海中国公学。1922年1月,参与创建青年进步组织群化团,任执行委员。1925年夏,经朱务平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为中共临涣小组负责人之一。1926年3月,参与组织领导农民协会工作,任临涣区农民协会委员。1927年8月,任中共临涣区委委员。1928年5月,考入冯玉祥主办的西北军官学校,为学校党的秘密组织负责人之一。1929年7月,军校毕业后,他先后任冯玉祥部三十三师师部参谋、师学兵队大队长。1935年,离部返乡从事教育工作。
抗日战争爆发后,刘之武是宿县抗日民众动员委员会和救亡社领导人之一。1938年5月,徐州沦陷后,他参与组建苏鲁豫皖抗日游击第一军,后来该部被编为豫东地区保安司令部第三总队,他任总队参谋长。不久,调任新四军游击支队二团参谋长。 1940年3月,任宿县(宿西)独立团团长。1941年5月起,先后任新四军九旅二十七团参谋长、泗阳县总队副总队长。
1942年9月,华中局建立运河特区。刘之武被任命为运河特区敌工部长,参加中共运河特区工委,具体抓敌工工作。刘之武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掌握敌情动态,并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对策方案,争取中间势力,瓦解敌伪军。
1943年8月,刘之武带领敌工干事和通信员越过敌人封锁线,晚间到达运河南岸的敌占区召开秘密会议,研究对策。次日凌晨,在返回驻地时,突遭国民党宿迁县武装的伏击,刘之武被俘。在狱中,敌人用高官厚禄利诱,均遭严词拒绝,便对他施以各种酷刑,但他始终坚贞不屈。1943年9月2日,刘之武烈士英勇就义。
为了纪念英勇献身的刘之武(逸奇)同志,经中共运河特区工委批准,把大兴区倪渡村命名为逸奇乡(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逸奇村)。
1995年9月,由宿迁市当地革命老人薛云亭发起,宿迁市宿豫区陆集镇人民政府出资在刘之武烈士被捕处——陆集镇陆墩村二组京杭大运河北大堤内,建刘之武(刘逸奇)烈士纪念碑。纪念碑正面刻“刘逸奇烈士永垂不朽”几个大字,背面镌刻着刘之武烈士生平事迹。
■ 记者 方芳 通讯员 林琳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