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06日

第Q07版:

补民生短板 谋民生福祉

——濉溪县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回眸

■ 通讯员 靳磊

近年来,濉溪县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挑战,不断创新举措,加快民生工程推进速度,财政投入逐步加大,人民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自2007年实施民生工程以来,总投入由2007年1.4亿元增加到2019年17.66亿元,增长了12.6倍,县财政本级投入由2007年的1288万元增加到5.2亿元,增长了40倍,民生工程资金投入不断增多,民生保障力度持续增强,民生项目加速落地,民生效益持续发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持续增强。

基础项目稳步推进,群众福祉持续改善。“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美丽乡村建设等一大批工程类项目快速实施,群众生活环境持续改善。医保、社保、低保、“五保”持续保障,学前教育促进、义务教育保障、困难学生资助持续提升教育保障水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民生短板不断补齐,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程,着力解决群众急需的民生项目。“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资产收益扶贫、党建引领扶贫,助力全县脱贫攻坚顺利推进,通过加大民生领域补短板、强弱项的力度,以实施民生工程为载体,不断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抢抓机遇,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是农村环境建设的重要一环,我们把‘四好农村路’建设与提升人居环境、打造美丽乡村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高强度实施绿化提升工程。”濉溪县交通局总工程师陈永生介绍。在施工的同时,全县各镇(园区)遵循适地适树的原则,在道路主干道两侧栽种适合当地生长的行道树,努力打造环境优美的农村道路林荫长廊。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濉溪县高规格部署、高标准施工、高强度绿化,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建设。一项项打基础、管长远、利民生的“四好农村路”施工项目如雨后春笋般兴起:

——在农村道路建设和扩面延伸工程方面:持续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四好农村路项目,解决老百姓“行”的问题方面,实现了县内出行更便利、内外联通更高效。十八大以来,累计新建道路900余公里,扩面延伸196公里,大中修近百公里。

——在路长制推行工程方面:县、镇均成立了路长制办公室,三级路长制体系基本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已编制完成并上墙。县道路长公示牌已安装到位,乡村道路长公示牌正在制作当中。各镇乡村道路专管员招募办法已编制完成,专管员招募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当中。

——在运输通达工程方面:全县已开通城市公交线路4条,投放纯电动公交车41辆;开通城镇公交线路17条,投放纯电动公交车300辆。县、镇、村将实现公交运输全覆盖,全县人民群众将实现一元出行,大大降低了群众出行成本。

尊重群众意愿,持续深化“厕所革命”

濉溪县积极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加快农村户改厕建设步伐,深化美丽乡村建设实施。全县农村“户改厕”取得明显实效,深受农户欢迎,2018-2019年累计25500户,农村人居环境得到很大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提升。

项目建设中,濉溪县坚持“镇主导”,按照“不漏一户一厕”的要求,组织人员逐村逐户调查,征求群众意见,摸清改造户数。按照“分村定位、一寸一案、因村制宜”原则,快速推进项目建设。通过“四注重一结合”方式,重点复制推广“进院入室水冲式”农村户改厕模式,扎实开展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民生项目实施的积极性。

濉溪县还十分注重总结经验,通过考察会商,制定符合本县实情的项目实施方案;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强化协调推进;注重民生工程项目亮点建设,为提升各项民生工作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棚户区改造,实现百姓“安居梦”

棚户区改造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濉溪县从群众利益出发,以真情换得民心,坚持依法依规、平行作业、环环相扣、压茬推进,有力推动了棚户区改造工作进程。

为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濉溪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政委、县长任总指挥,县直相关单位和有关镇(园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棚改工作指挥部,下设项目统筹协调办公室和六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全县棚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安排。制定出台了《濉溪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从制度上保障棚改工作有序推进。

濉溪县紧紧抓住棚户区改造政策机遇,围绕老城改造、新区拓展、产业园区发展、小城镇建设,科学编制了全县棚改工作“十三五”规划和2015-2017三年计划。全县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76个,改造户数49090户,实施房屋征收面积792万平方米,总投资额达227亿元。同时,计划实施道路、桥梁、学校、绿化广场、智能交通等配套项目54个,总投资24.5亿元。结合棚户区改造,按照“四同步”要求,加快推进道路、学校等配套设施项目,实现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基本完成,小城镇面貌明显改观。

推进困难人员救助民生工程,实现困难人员兜底保障

濉溪县采取有力措施,结合脱贫攻坚,全力抓好困难人员救助民生工程。通过补短板、强弱项,稳步推进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等民生工程,做到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努力健全困难救助体系。2019年拨付各类困难救助资金1.5亿元,全县困难救助人员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一是开展特困人员供养。制定下发《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县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全面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水平,供养对象和社会公众满意度大幅度提升。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统一提高到不低于758/人/每月。二是实施孤儿生活保障。出台《2019年濉溪县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按照申请—审核—审批的程序,完成孤儿申请、审核、审批工作。三是加强流浪人员救助。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源头预防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服务,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巡查、“寒冬送温暖”活动。四是实施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定《濉溪县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实施办法》,强化困难残疾人救助对象的初审、公示。全面落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确保补贴对象准确、享受标准公开、资金及时到位。五是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条件,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实行“应保尽保”,及时发放补助资金。

多举并措,强力推进民生工程项目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制定下达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工作要点和月度工作计划,明确主要任务、工作重点、时间节点,指导各镇(园区)和县直民生工程实施单位开展工作。县政府与各实施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层层压实责任。

强化资金投入,确保资金安全。落实配套资金,县财政根据民生工程实施任务和筹资测算情况,对民生项目的配套资金足额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落实资金拨付,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民生工程资金管理相关要求,制定各单项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强化资金调度,精简资金拨付环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运行绩效。

强化推进举措,保障项目进度。坚持领导批示制度。县领导组织召开民生工程推进会,加强对各项目实施单位的调度。坚持工作约谈制度。强化民生工程督查,梳理实施过程中各阶段的进展,让督查覆盖民生工程各个环节。坚持会商调度制度。坚持例行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及时掌握进度,及时解决推进难题和问题,持续加大推进力度。

加强建后管护,持续效益发挥。根据民生工程项目性质分类制定符合工程实际的管护措施,完善管护机制,将工程权属、管理主体、职责等一一明确,并进行完善。积极探索市场化管理,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力度,适应市场化要求,将民生工程项目后续管护逐步推向社会,确保民生工程项目持久发挥效益。

加大政策宣传,提升群众满意度。持续加强与广播、电视、报社合作,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媒介,拓展宣传渠道,巩固宣传阵地。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集中宣传民生工程政策,送政策下基层。通过各镇(园区)和县直实施单位开展多种形式宣传,结合实施的项目和自身实际开展贴近居民、贴近需求、贴近服务的宣传,努力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下一步,濉溪县将继续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让改革发展成果公平共享,让广大群众生活得更幸福,更有“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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