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俞晓萌 通讯员 濮慧
本报讯 1月14日,相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运用柔性执法,顺利执结一起案件,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
季某某因居间合同纠纷将余某某诉至法院。案件判决生效后,余某某拒不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于1月9日前往余某某家中依法对其进行拘传。拘传中,执行法官了解到余某某离异并独自照顾小孩,即安排干警陪同小孩在房间回避。由于小孩临近期末考试,为让其能在父亲的陪伴下专心复习备考,执行法官决定发出传票,传唤余某某在1月14日即小孩考试结束后到法院协助调查。
余某某感受到执行法官的良苦用心,于当日主动联系法官来到法院。经调查核实,余某某在法院还有其他执行案件,其名下房产已被另案拍卖,拍卖款可以支付两起案件的案款。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执行有着令人敬畏的严肃性、强制性和权威性,但执行并非都是冰冷、机械的,也有着温情的一面。相山区人民法院始终遵循善意文明执行的基本理念,运用柔性执法、智慧执行,既维护了法律权威,也体现了司法为民、服务社会的宗旨,将情、理与责、法相结合,让强制执行有了温度,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