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黄顺 通讯员 张明
本报讯 根据国家、省发展改革委有关政策要求,从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安徽省内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继续实行季节性价格上浮。合同内气量的气源价上浮20%—45%,平均上浮30%。
为疏导供气矛盾,保障我市天然气正常供应和安全迎峰度冬,市发展改革委对淮北华润燃气公司非居民天然气合同内购气数量、购气成本进行了核算。经核算,上游公司供应我市非居民合同总气量2505万方,购气成本平均上浮0.58元/方,增加购气成本1453万元。为此,市发展改革委报经政府同意后,出台顺价疏导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政策,即由现行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3.16元/方上调为3.74元/方,2020年4月1日起恢复原价。这也是自2017年以来连续第三次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冬季季节性上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