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
发放对象: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发放条件: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一次性3000元。
办理途径:安徽政务网、“阳光就业”网或当地人社部门服务窗口(咨询电话:市人才服务中心3050620)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83号)。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发放对象: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
发放条件: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补贴标准:一次性5000元。
办理途径:安徽政务网、“阳光就业”网或当地人社部门服务窗口(咨询电话:市劳动就业管理局3051280)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83号)。
三、社保补贴、岗前培训补贴政策
发放对象: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发放条件: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新招用人员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企业对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新录用人员,在劳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组织岗位技能培训的,可申请人均不低于800元的一次性培训补贴。
办理途径:当地人社部门服务窗口(社保补贴咨询电话:市劳动就业管理局3051280;岗前培训补贴咨询电话:职业能力建设科:3195768)
政策依据:《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6〕1754号)、《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893号)。
淮北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