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益性岗位开发
【目标任务】在全市范围内开发2100个公益性岗位,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托底。其中相山区600个,杜集区400个,烈山区400个,濉溪县700个。上岗率不低于50%。
【安置对象】用于安置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享受低保的长期失业人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失地(失林)人员、家庭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相关规定的残疾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联 系 人:王彦芝
联系电话:30392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