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徐志勤
通讯员 王媛媛
本报讯 4月5日,矿山集司法所接到一调解申请:张院村姐弟俩因承包地发生纠纷,多次调解无效,申请司法所进行调解。
据调查,这对姐弟俩均已成家,由于父亲早亡母亲另嫁,姐弟俩在亲戚的帮助下长大成人,双双成家立业。成家之后,姐弟俩互帮互助,姐姐王芳(化名)将自己的承包地交给弟弟王勇(化名)耕种,以增加其家庭收入。
几年后,这块地被国家征用,赔偿一笔不小的费用。王芳找弟弟商量这笔钱如何分配,哪知王勇却表示:如果要分钱就不认她这个姐姐。
王芳很是心伤。为此,双方经常吵架,甚至大动干戈,在村里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村调委会多次调解未果。
矿山集司法所介入后,首先到村委会、乡国土所了解有关情况:王芳嫁到本村后在婆家没有分地,按照《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她的土地还在娘家那边,除非其通过法律规定的形式转让给弟弟王勇,否则承包地的使用权、经营权仍归王芳所有。
弄清了事情原委,调解员向王勇宣传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讲明姐的承包地仍然归她自己,如果调解不成打官司必输无疑。弄清楚了相关法规后,王勇很是惭愧,表示完全听从调解,不再无理取闹。
经过双方调解,王芳分给弟弟部分土地赔偿款。姐弟俩各退一步,亲情得以回归。
司法所负责人介绍:本案中,该地区农村仍有着女儿出嫁后不分娘家财产的传统,调解员通过前期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纠纷双方当事人厘清了各自的权利义务,说清楚了利害关系,既依法调解,又兼顾了传统习俗和情理,顺利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和理解,调解圆满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