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2月28日
第A06版:

濉溪县检察院奋力开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新局面

■ 记者 王晨 通讯员 李锋博

本报讯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新增职能最多的是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近年来,濉溪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一主线,牢牢把握“检察监督、人权保障”两个重点,坚持“全面、全程、全部”三大要求,努力实现“维护刑罚执行活动公平公正、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项目标,奋力开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新局面。

以“高墙内”检察监督为支撑点,着力铸造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盾牌”。维护监管场所安全,保障监管秩序稳定,是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2016年以来,该院驻所检察室坚持日常巡察,共检察收押、出所在押人员5200余人次;开展安全防范检查42次、重大节假日或重大政治活动安全检察33次;突出专项检察,共开展留所服刑检察38次、禁闭检察40次、混管混押检察39次。共发出书面检察建议12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消除安全隐患12次,协助、督促、监督监管场所,确保所内安全稳定。驻所检察室被高检院评定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以“高墙外”检察监督为创新点,着力打造社区矫正全省示范“品牌”。在监督载体上,县检察院率先设立全省首家驻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室,现更名为驻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官办公室,实现检察监督从“运动战”向“阵地战”的转变。在监督方式上,构建“2+2+N”工作模式,即每周2次到社区矫正中心现场办公,每年至少2次对全县所有的司法所进行检察、根据专项活动部署及时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检察。在监督方法上,首创“一档七核三见面”工作流程。通过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连续多年取得“零脱管、零漏管、无突发事件、无影响安全稳定事件”的工作成效。在省院召开的刑事执行检察改革工作会议上,该院就社区矫正检察试点工作做法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并为省院制定文件提供参考依据。

以“新增加”检察职能为发力点,着力争夺全市刑事执行工作“头牌”。该院着力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对县法院财产刑法律文书进行全面系统梳理,逐案逐人填写财产刑执行检察案件登记卡。共核查涉财案件316人,涉案金额1263万元,发送书面检察建议5份,在县检察院积极建议和县法院努力下,先后有156人758万元财产刑执行到位,取得有效进展。加强刑执专项监督检察,依法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在发现案件存在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的情况,及时向县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对职务、金融、涉黑“三类罪犯”逐一登记建档、逐案审查,对保外就医的罪犯逐一见面,重新体检,经依法发送检察建议后收监执行2人。

目前,县检察院各项工作成绩在全市检察机关对口业务评比中均名列前茅。下一步将继续不断创新、多措并举,推动全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2019-02-28 王晨 1 1 淮北日报 content_9454.html 1 3 濉溪县检察院奋力开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新局面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