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黄顺 通讯员 邵杰
本报讯 截至10月31日,杜集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52件,其中,民事案件258件、刑事案件93件、行政案件1件,提前完成今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在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中,杜集区法律援助中心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原则,以为人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为工作标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标准,严格要求做好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工作。本着“让群众少跑路、最多跑一趟”的原则,为法律援助中心来访人员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一次性告知申请程序。要求各乡镇(街道)的行政村联络员做好法律援助登记,及时客观地向司法所汇报要求援助人员情况,做到有问题早解决,有效维护基层稳定。
为了让有需求的群众及时获得帮助,杜集区加强相关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送法律进校园和社区等活动,组织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志愿者向群众发放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手册、宣传彩页、宣传袋等,为其解读法律援助政策内容,展示活动成效和典型案例,提高了群众政策知晓率。
杜集区法律援助中心还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者业务水平,更大程度地发挥主体力量。定期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相关业务培训,交流学习法律援助办案经验,增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增强责任心和责任感,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和方法,努力为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帮助,提升法律援助工作影响力和援助覆盖面。建立“专业律师承办、一案专人监督、全程跟踪评查、案件集中评议、质量效果挂钩”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督促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尽职尽责。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考核验收机制,将案件审批数、案件办结数等均纳入考核,通过分析案件,及时调整、创新思路,改进不足。定期开展社情民意调查,了解满意度,不断做实、做细、做好法律援助,切实提升了工作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