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06日
第A04版:

市法院多措并举创建节约型机关

  ■ 通讯员 刘洋

  近年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要求,大力倡导勤俭节约,有效开展节能工作,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创建节约型机关领导小组,制定《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节能工作考核办法》,把节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确保各部门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不定期对机关节能、节水、节电及节约办公用品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干警在工作中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

  加强制度建设,力求取得实效。制定《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绿色办公节能降耗管理制度》《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等,建立科学的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全面准确地统计机关水、电、办公经费、公务用车燃油等消耗数据,定期总结分析全院能源消耗情况,切实堵塞资源浪费的漏洞,强化对全院节能工作的管理。

  加强科学管理,扎实推进创建。在诉讼楼面新建400平米的光伏发电设施,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每年新增发电3万度;更换照明设施,办公楼内安装声控感应照明,办公楼外安装太阳能路灯,白天充分利用自然光,夜间坚持人走灯灭,杜绝“白昼灯”“长明灯”,既节能又环保;严格控制空调使用温度,夏季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得高于20摄氏度,下班时所有耗能设备一律关闭;全面使用无负压变频节能供水系统,用水时注意控制出水量,杜绝“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推行网络办公,建设内网办公系统,采用云桌面平台,安全、快捷、节电、节约存储资源;注重节约办公用品,打印材料时双面用纸,设立纸张回收箱,重复利用公文袋,减少使用纸杯,从源头上厉行节约。

  加强节能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全院干警学习《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加强审判机关节能环保建设,增强干警节能意识。通过在办公楼走廊、电梯间等公共场所张贴节能宣传标语,公共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邀请节能专家讲课,召开座谈会、交流会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资源节约氛围,教育引导干警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一滴油,将节约意识逐步变为干警的自觉行动,增强广大干警节约资源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树立节约型机关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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