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任务】
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需要支持各地建设4个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支持建设14个农村幸福院,对公建公营农村敬老院给予补助支持。
【推进措施】
1.优先在老年人口基数大、养老服务需求急切的社区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根据实际通过新建、闲置房产资源改建、现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改造等方式分类开展建设。在省级对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建设运营等支持政策。
2.按照“有固定场所,有服务设备,有服务内容,有服务队伍,有管理制度,有资金保障”的要求,优先在老年人口特别是留守老年人较多、服务需求大、居住相对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规划建设农村幸福院。
3.建立敬老院运营管理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将已建成运营的公办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所需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保障,以市县财政支出为主,省级财政适当予以奖补。指导县区民政部门督促敬老院规范运营,加强内部安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4.将敬老院运营管理纳入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对工作推进有力、绩效显著、经验突出的县区,在安排财政补助资金上适当倾斜支持。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联 系 人:马一帆
联系电话:3022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