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3日

第A06版:

杜集区人民检察院出台“新规”

护航特殊群体司法救助

■ 记者 俞晓萌 通讯员 任露雨

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升救助工作的精准度与实效性,近日,杜集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办案实际,探索出台《司法救助回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通过规范化的后续跟进,为特殊被救助群体撑起法治保护伞。

国家司法救助是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群众的“及时雨”。在实际办案中,一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往往无法自主使用和管理救助金,高度依赖监护人。如何确保这笔“救急钱”真正用于被救助人、防止被挪用,是检察机关一直思考并致力于解决的问题。为此,杜集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坚持“专款专用、动态监管、保护隐私”的工作原则,通过建章立制,将司法救助的关口进一步向后延伸,确保司法温情在“最后一公里”精准落地。

《办法》规定,在司法救助金发放前,检察机关将面对面地向被救助人的监护人宣讲司法救助政策,重点就救助金的性质、使用范围以及管理要求进行详细解读,引导监护人树立“专款专用”意识,确保资金合理地用于被救助人的医疗、教育和日常生活。延伸监督触角,改变过去“一发了之”的传统模式,建立动态回访机制,通过实地探访被救助人家庭、学校或康复机构,了解资金使用流向,实地查看被救助人的生活改善状况和精神面貌,确保救助效果落到实处。积极倡导检群联动,注重与被救助人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掌握被救助人生活现状的动态变化,织密“检察引导、社会参与、家庭负责”的多维保护网。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办法》的出台是杜集区人民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探索。下一步,检察院将以该《办法》的施行为契机,持续把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做深、做细,让司法救助不再只是一笔资金的发放,而是化作长久的关怀与陪伴,用实际行动彰显法治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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