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俞晓萌
通讯员 申倩
本报讯 4月9日上午,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该中心将于4月20日推出四项惠民新政,涉及住房消费与居家养老等多个方面。
为进一步发挥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更好地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四项惠民新政具体内容为放宽商贷提取频次、支持物业费提取、支持适老化改造提取、支持老旧住房更新。其中,物业费提取和适老化改造提取是阶段性政策,实施时间暂定为一年。
根据新政,针对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打破以往固定提取频次的限制,允许自主选择按季度或年度提取住房公积金,每个季度任意一个月都可申请提取。同时,新增三项政策,包括: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项目,每户家庭每年可为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提取额度按每月每平方米1元计算,最高提取额度3000元;在支持居家养老方面,职工及配偶若有一方父母年满70周岁(含),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其父母住房的适老化改造,每户提取额度最高3万元;支持老旧住房更新,参与政府认定自主更新项目的缴存人,可提取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项目个人分摊费用。
发布会还通报了一季度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情况,各项核心业务指标稳步推进。截至一季度末,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保持在25%左右,位居全省前列。
下一步,市公积金中心将聚焦四项新政,通过官方平台、新媒体、线下宣讲、上门服务等形式加强宣传解读,同时优化办理流程、简化申请材料,确保政策红利快速直达群众,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支持住房消费、改善居住条件、推进居家养老中的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