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王守明
通讯员 蔡昭 唐泽政
本报讯 日前,我市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自然资源一体化监管体系建设的通知》。这是全省首个市级层面出台的基层自然资源一体化监管专项文件,标志着我市自然资源保护监管迈入制度化、系统化、常态化新阶段。
长期以来,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存在“发现难、制止难、整改难”等特点,导致违法违规使用自然资源现象时有发生,耕地保护压力巨大,暴露出基层在自然资源领域的监管短板。为破解这一困局,我市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谋划,推动监管力量下沉,执法关口前移。
《通知》确立了“县级主导、乡镇主责、村居主体、行业监管、部门共管”的基本原则,致力于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一体化监管体系,系统整合县、镇、村三级力量,以及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水务等相关部门监管职能,通过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推动自然资源管理从“单兵作战”向“共用共管”的综合治理模式转变。
《通知》立足“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目标,着力打通源头防控“最初一公里”。特别强调发挥镇(街道)、村(居)的主体地位和前沿阵地作用,通过落实具体任务、划分责任片区、实施包保项目等务实举措,将巡查责任压实到每一个片区、每一个人,实现巡查全覆盖、监管无死角,力争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陷入“违法—查处—整改—再违法”的恶性循环。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同志表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自然资源工作,全市自然资源规划系统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牵头开展一系列“去存量、控增量”攻坚行动。一方面,严守资源安全底线,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整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加快违法案件查处进度,“一案一策”推进历史挂账、督察发现、审计监督等问题整改,全力化解存量问题;另一方面,同步深化制度设计,着手构建自然资源一体化监管体系,从源头上遏制新增问题发生。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不断健全完善“巡查发现、线索上报、联合处置、跟踪督办”全流程管控机制。通过加强政策宣讲、业务培训与督导指导等举措,确保一体化监管政策落地见效,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筑牢自然资源安全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