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21日

第A02版:

我市首部科创领域地方性法规出台

将于3月1日起施行

■ 记者 夏苗苗

本报讯 市科技局于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淮北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我市首部专门聚焦科技创新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已于2025年12月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全面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当前,发展新质生产力已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制定该《条例》,旨在进一步细化上位法、优化顶层设计,系统性破解我市在创新体制机制、服务保障科技创新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难点与堵点,以法治力量回答省委“创新之问”,为产业转型升级注入持久动能。

《条例》共六章三十二条,核心内容聚焦三大方向:一是坚持创新驱动,促进成果转化,着力推动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高效对接;二是激发企业主体活力,构建从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到专精特新企业的梯次培育格局,并强化人才、金融等关键创新资源的保障;三是强化创新载体建设,支持各类研发平台融入长三角创新联合体,以高能级平台建设优化产业创新生态。

除宏观框架外,《条例》在具体设计中凸显了五大亮点:一是强化党的领导与统筹协调,明确设立市级科技委员会作为专门议事协调机构,并建立定期例会、跟踪督办等工作机制,构建起“强统筹、硬落实”的管理闭环。

二是紧密结合淮北产业特色,明确将创新资源聚焦于先进高分子结构材料、铝基高端金属材料及汽车零部件、绿色食品、高端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前瞻布局新能源、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

三是着力打通成果转化链条,通过深化市校合作,支持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等平台,鼓励发展技术经纪服务,探索‌赋予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等方式,构建全链条转化服务体系。

四是构建企业梯次培育与人才服务支撑体系,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的培育梯队,同时完善以“淮北人才日”品牌和“一站式”服务为核心的人才保障机制。

五是主动融入区域协同创新格局,明确参与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特别提出加强与徐州等市的合作,积极融入区域创新圈。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围绕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推出一系列务实举措,包括探索实行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完善勤勉尽责下的容错免责机制、建立健全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成果权益分配机制等,致力于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科研环境。

法规的生命在于实施。据悉,为推动《条例》有效落地,下一步我市将充分发挥市委科技委统筹作用,做好与“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的衔接,重点在培育创新主体、引领产业升级、建强平台载体、加快人才引育等方面协同发力,每年计划组织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30项以上,以法治引擎驱动科技创新,为淮北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026-01-21 夏苗苗 将于3月1日起施行 1 1 淮北日报 content_207094.html 1 3 我市首部科创领域地方性法规出台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