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张余庆
近日,相山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跨越两省、长达18年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申请人任某某顺利拿到剩余执行款15万元,这起压在心头的积案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延宕十八年的“执行马拉松”
2007年,申请人任某某因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将孙某某、房某某、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某分公司诉至相山区法院,法院判决房某某、孙某某赔偿申请人28万余元,案件生效后,保险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先行赔付13万余元后,剩余15万元孙某某、房某某始终未能给付。2007年任某某申请执行孙某某、房某某一案,因未查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被迫“终本”,15万元赔偿款便成了困扰任某某多年的心结。
司法为民 执行工作不停滞
漫长的岁月里,两名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难寻,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执行法官秉持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辗转走访、多方摸排,多次往返山东等地调查取证,最终发现被执行人房某某在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黄山镇经营超市且具备实际履行能力。执行法官立即查控其银行账户,并反复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在法律的威慑与法官的感召下,两名被执行人最终主动履行了剩余15万元的赔偿义务,这笔迟来的赔偿款顺利交到申请人手中,长达18年的执行积案得以圆满化解。
十八年的不懈努力,十八年的司法坚守。这笔迟来的赔偿款,不仅温暖了申请执行人的心,更彰显了人民法院攻坚克难的决心与担当。相山区法院将进一步优化执行工作体系,加强跨区域执行协作,强化终本案件动态管理,以更实举措、更优机制、更强决心,切实破解执行难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