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王守明
本报讯 自今年9月1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12月1日起全面禁止旧国标车辆销售以来,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群众出行安全,以“监管+宣传”双轮驱动,扎实开展新国标电动车销售环节专项整治行动,全力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筑牢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为压实经营主体责任,该局组织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对辖区50余家电动车销售门店负责人宣讲法律法规,详细解读新国标核心要求,明确进货查验、台账建立、合规销售等法定义务。针对新国标强化防火阻燃、防篡改、制动性能等关键指标,执法人员逐店开展“地毯式”排查,重点核查车辆CCC认证资质、合格证与铭牌信息一致性,严查销售无认证、伪造冒用标志等违规行为,对非法改装、“解限速”“增容量”等违法宣传坚决整治。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28人次,发现问题5处,已完成整改5处;针对销售不合标车辆的行为,立案查处2起,没收违法车辆4辆。
在强化线下监管的同时,针对消费者关心的选购问题,通过“进社区、进企业”等宣讲活动,发放宣传单页400余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选购技巧——看CCC认证标志、看车辆参数、查合格证二维码真实性。宣讲过程中,执法人员结合实际典型案例,向经营者和消费者警示违规销售、擅自改装带来的安全风险及法律后果,引导经营者诚信合规经营,消费者理性选购。
此外,该局多次联合区公安分局、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并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置消费纠纷。截至目前,共接到电动自行车相关投诉举报14起,主要涉及电动自行车和合格证不一致问题、售后服务不到位、虚假宣传等。该局对每起投诉举报都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处理并反馈给消费者,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与宣传引导,不断巩固整治成效,推动新国标落地生根,切实保障群众购车用车安全,营造安全、有序、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新国标电动车成为群众出行的“安全卫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