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5日

第A07版:

这些企业、车辆上了“曝光台”

■ 通讯员 耿运昕

为不断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署开展本月“五大曝光”行动,向社会公开曝光了近一月以来,高危风险运输企业、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等信息,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被曝光的高风险运输企业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根据机动车和驾驶人相关指标,确定了一批交通安全高风险运输企业。淮北交警对11月份以来,本市出现的8家交通安全高风险运输企业予以曝光,提醒相关企业做好隐患整改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教育,夯实源头管理基础,保证道路通行安全,被曝光的企业名单如下:

1.淮北荣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淮北博昊物流有限公司

3.淮北市畅安运输有限公司

4.淮北市畅发运输有限公司

5.安徽省淮北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6.砀山县瑞沃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濉溪分公司

7.淮北市轩邦运输有限公司

8.淮北市范辰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被曝光的典型事故案例

2024年11月6日,李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载李某,沿桂苑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金方丽水园北门路段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申某某驾驶的残疾人轮椅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申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查:当事人,李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上,应当靠车道的右侧行驶。”及第五十八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满16周岁。”《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

交警提示:骑行电动车在道路通行,应当遵守交规,在规定车道内行驶;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骑行车辆应当在道路右侧通行,不得逆向行驶。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交通违法高发车辆

经过大数据分析梳理,2024年11月,以下车辆交通违法次数较多,请车辆驾驶人、车主提升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减少违法行为,减少交通事故隐患。具体车辆情况如下:

1.皖FM6K60 2.皖FV2B16

3.皖FT3608  4.皖FD27828

5.皖F36027  6.皖FD7F90

7.皖FD8K31  8.皖FN1K13

9.皖F58111  10.皖F22209

下一步工作中,淮北交警将持续开展月度“五大曝光”行动,充分发挥违法曝光的警示教育作用,继续强化道路交通顽瘴痼疾整治,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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